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荔湾区2024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荔科工信〔2024〕118 号)的要求,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收到荔湾区科技创新园区认定申报材料共16项。经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为7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注明联系方式。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501室,联系电话:020-******,邮政编码:510375。
附件:荔湾区2024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园区认定评审结果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荔湾区2024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园区认定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