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参与本项目的询价单位对本中选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公示期间(公示期3天,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递交质疑文件时需提供询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异议内容的信息来源必需合法合理,否则本单位可以拒收。
质疑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11号
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20—******
特此公告。
******办事处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