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花地河东侧道路(芳村大道—茶滘涌段)防洪评价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规模:花地河东侧道路(芳村大道—茶滘涌)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河东侧,呈南北走向,北起芳村大道,南至茶滘涌,扣除保利食品厂地块和广新信息大厦配建段后,道路实施全长约1.2千米,花地河东侧道路宽度为18/26米,规划城市次干路,双向两/四车,设计速度30千米/时。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1685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作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
1.工作内容:提供防洪评价编制工作,形成报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历史及近期实地调查资料、实测资料,进行洪水计算,对工程所涉及河流河床演变及河势稳定影响分析,分析河段河床演变规律;通过河道冲刷分析计算、泥沙粗化分析计算研究工程建设对洪水影响以及现有水利工程、规划水利工程对本工程建设的影响;综合评价工程建设对河势及防洪的影响;提出洪水影响评价意见、综合防治与补救措施及建议,并确保项目排水方案通过水务部门审批。
2.成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成果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及《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19-2019)等有关规定要求。
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涉水审批为止。
具体工作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2156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50.00元(大写:壹仟伍佰伍拾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23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28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1月29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6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