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ZC24EA1041Z-1;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二、项目名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林产业园C栋207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新基上村152号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四、基本情况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ZC24EA1041Z-1;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2月30日依法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关于评审条款未实行细化量化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关于采购预算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予以驳回。
******财政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