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就清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施工承包项目采购发布招标预公告。
一、本项目实施目标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标段1为清远市南埗市场******居委会市场(清远市清城区洲心龙华大道振兴一路14号)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装修面积约2304㎡。
二、潜在投标人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它合法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潜在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4、潜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6、潜在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3个或以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7、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递交材料要求
1、材料信息:必须含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邮箱)。
2、材料要求:营业执照、公司简介、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材料需加盖公章。
3、递交方式:将以上信息及材料发送到招标人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清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施工承包项目预公告材料-公司名称”,本项目后续将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我方将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确定招标阶段的潜在邀请单位。
4、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6:00。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19号
联系人:苏先生******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