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镇口水闸闸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6258
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镇口水闸闸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6,562.4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镇口水闸闸门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76,562.4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镇口水闸闸门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76,562.41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且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镇口水闸闸门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镇口水闸闸门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企业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提供相关有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资质资格的有效期于投标截止日已过期的供应商,如能提供对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资质资格有效期顺延的文件且供应商企业资质资格情况符合文件规定,则视为仍然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需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
6.开标(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地 址:东莞市莞城运河西三路178号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锋商务中心2栋701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69-******
******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4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