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烈士陵园站复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烈士陵园站复建工程项目已由 ******委员会 以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十二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8〕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筹资和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财政投资34%、企业自筹66%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烈士陵园站复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中山二、三路与东川路交界西侧。复建工程地上为一栋十三层商业、办公楼,地下四层,建筑高度约59.5米。复建楼地上部分除复建商业、办公部分外,含地铁出入口、风亭等地铁附属设施。地下部分除复建楼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外,含地铁换乘通道及设备用房等地铁附属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324.46平方米(含地铁附属设施3531.7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245.26平方米(含地铁附属面积269.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79.2平方米(含地铁附属设施3261.82平方米)。上述地铁附属设施土建部分属于本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基坑深度约20.53~21.14米,围护结构采用钻孔咬合桩+内支撑形式。基坑开挖前自地面开始实施,桩底伸入风化岩层不小于3米,施工需特别注意对既有地铁设施的保护。该复建工程需与地铁工程统筹考虑,结合地铁风亭、出入口、换乘通道等轨道交通设施合理安排施工。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烈士陵园站西北侧越秀工商联大厦地块(中山三路11号、17号)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17537.67万元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 1个标段
监理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阶段等监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所含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工程,项目实施最终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暂定施工工期 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监理服务阶段要求: 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81.3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1.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合同额120万元及以上。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注: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详见招标公告第3.1.1条。
3.1.3******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其社保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2 月 11 日 0 时 0 分至 2025 年 03 月 04 日 9 时 45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2)在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3 月 04 日 9 时 45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通过******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 2025 年 03 月 04 日 9 时 30分至2025年03 月04 日9时 45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开标室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则投标人选择广州******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有限公司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5 年 02 月 11 日 0 时 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5 年 03 月 04 日 9 时 45 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邮 编: 510330
联 系 人: 陆工
电 话: 020-******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1层
联系人: /
电话: ******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 ******办公室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联系人: /
电话: 020-******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三、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0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有限公司 |
12 |
******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14 |
******有限公司 |
15 |
******有限公司 |
16 |
******有限公司 |
17 |
******有限公司 |
18 |
******有限公司 |
19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0 |
******有限责任公司 |
21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 |
22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3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4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5 |
项目经理李凯(建造师注册编号:沪************) |
26 |
总监理工程师易俊(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
附件三: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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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3 |
|
档案资料员 |
|
|
4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土建) |
|
|
5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机电) |
|
|
6 |
|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7 |
|
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 |
|
…… |
|
|
备注: 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表中所列监理团队人员配额为最低限度,投标人可根据对本项目管理需求理解增加人员;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