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zc24zfd0023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58、60号和湛塘路2-6号物业酒店品牌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遴选文件
更正内容:
1、遴选文件《第三章参选须知》中“技术商务评审表”:
原内容:
现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2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遴选公告、原遴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遴选公告、原遴选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参选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联系事项
(一)遴选组织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19楼
电子邮箱:******
(二)遴选单位(委托人)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南方智媒大厦27楼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2月7日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zc24zfd0023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58、60号和湛塘路2-6号物业酒店品牌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遴选文件
更正内容:
1、遴选文件《第三章参选须知》中“技术商务评审表”:
原内容: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3 | 经营规模及管理能力 | 10 | 根据参选人或其关联方(与参选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且同一控股股东的主体)现正常经营门店经营总面积情况进行评审: 1、经营总面积≥10000平方米,得10分; 2、9000万平方米≤经营总面积<10000平方米,得8分; 3、8000万平方米≤经营总面积<9000平方米,得6分; 4、7000平方米≤经营总面积<8000平方米,得4分; 5、6000平方米≤经营总面积<7000万平方米,得2分; 6、经营总面积<6000平方米,得0分。 注: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及现场照片;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如以加盟方式进行管理运营的,须提供加盟合同及现场照片。面积以“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加盟合同(如加盟合同不能体现门店面积,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不提供不得分;参选人须自行统计门店经营总面积数据,如发现弄虚作假,评委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 |
3 | 经营规模及管理能力 | 10 | 根据参选人或其关联方(与参选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且同一控股股东的主体)现正常经营门店经营总面积情况进行评审: 1、经营总面积≥10000平方米,得10分; 2、9000平方米≤经营总面积<10000平方米,得8分; 3、8000平方米≤经营总面积<9000平方米,得6分; 4、7000平方米≤经营总面积<8000平方米,得4分; 5、6000平方米≤经营总面积<7000平方米,得2分; 6、经营总面积<6000平方米,得0分。 注: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及现场照片;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如以加盟方式进行管理运营的,须提供加盟合同及现场照片。面积以“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加盟合同(如加盟合同不能体现门店面积,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不提供不得分;参选人须自行统计门店经营总面积数据,如发现弄虚作假,评委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
更正日期:2025年2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遴选公告、原遴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遴选公告、原遴选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参选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联系事项
(一)遴选组织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19楼
电子邮箱:******
(二)遴选单位(委托人)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南方智媒大厦27楼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