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2024-2026石棉县道路交通安全智能监管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办南熏大道一段312号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街道滨河路731号
******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1栋14层1402号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凤溪大道中段156号
四、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就2024-2026石棉县道路交通安全智能监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N************)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9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本项目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我单位项目实施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对我单位及其他供应商采取不同评审标准,使我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第2-4项不成立,第5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第1项部分成立,投诉事项成立的部分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以及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驳回投诉事项第2-5项。
******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