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辖内特定区域实施防撞功能升级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街道辖内实施防撞功能提升项目
******街道辖内道路两旁特定区域
(三)项目要求:实施防撞功能升级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4万元。
(五)项目工期:3天。
二、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具有承接相关项目经验;
4.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材料提交要求
报价人需要在自行开展现场勘查的基础上提交报价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3、企业简介材料(简要介绍公司基本情况、规模实力、资质情况等);
4、企业近5年开展同类型项目的案例材料;
5、项目设计方案、报价清单;
6、承诺书(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以上材料须整理齐全并逐份加盖公章后用牛皮纸袋密封为一个文件包,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四、现场勘查时间:
2024年11月19日、11月20日、11月21日,9:00-12:00,14:00-18:00。
意向单位可自行前往项目地址进行现场勘查,具体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 。
五、递交资料时间:
2024年11月19日、11月20日、11月21日,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151号之二平安法治办,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六、询价时间与评审方法
******街道将及时召开询价评审会;
2.评审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由招标单位询价小组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报价和资质等因素,择优选择,按综合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及时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办事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