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办************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宁街翟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宁街翟洞村北部、荔湖城轻轨站附近。
2.3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永宁街翟洞村北部、荔湖城轻轨站附近,规划总用地面积2569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452.68平方米,计容积率面积70592平方米,其中:5栋住宅建筑面积67110平方米(拟建两幢二十二层高层住宅、两幢二十三层高层住宅、一幢二十五层高层住宅),单层商业建筑面积1343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139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3860.6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2540.68平方米,架空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项目建设机动车泊位数758个,非机动车泊位数700个,综合容积率2.75,总建筑密度26.01%,绿地率≥3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道路、给排水、交通、电力、照明、通信、绿化景观等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86元。
2.5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2.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消防检测、防雷检测、水质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和监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和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和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通过市住建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和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6)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和监测项目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等)。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有以下(1)、(2)(3)项其中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
******街道荔香街3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办************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宁街翟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宁街翟洞村北部、荔湖城轻轨站附近。
2.3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永宁街翟洞村北部、荔湖城轻轨站附近,规划总用地面积2569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452.68平方米,计容积率面积70592平方米,其中:5栋住宅建筑面积67110平方米(拟建两幢二十二层高层住宅、两幢二十三层高层住宅、一幢二十五层高层住宅),单层商业建筑面积1343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139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3860.6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2540.68平方米,架空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项目建设机动车泊位数758个,非机动车泊位数700个,综合容积率2.75,总建筑密度26.01%,绿地率≥3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道路、给排水、交通、电力、照明、通信、绿化景观等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86元。
2.5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2.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消防检测、防雷检测、水质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和监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和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和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通过市住建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和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6)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和监测项目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等)。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有以下(1)、(2)(3)项其中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
******街道荔香街3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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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荔香街31号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春满街35号2号楼 |
邮编:510000 | 邮编:510000 |
联系 人:袁工 | 联系 人:王工 |
电话:020-****** | 电话:020-******、****** |
******办事处 | |
******街道荔香街31号 | |
监督 电 话: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