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2025年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院内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2.本次工作为院内询价,评定原则为:满足用户需求的要求下,报价的年场地管理费不能低于23724元/台/年(含税费、电费),场地管理费报价最高来确定成交供应商;
******医院提供场地与设备电源。供应商提供设备,供应商根据规划区域空间大小配置、安装、日常补货、维护管理设备,保障自助售货机正常运行,支付场地管理费(含税、电费);
4.安置数量及地址:暂定安置7台设备,分别是越秀院区6台,黄埔院区1台(如合同期内有数量增加,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调整摆放数量的,调整的费用须在************医院黄埔院区;
5.合作期限:2年;
6.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7.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备案资料,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外包投标标的主体;4、成交供应商须于结果公示后3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放弃项目;
8.商品销售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须符合《中国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确保在保质期、包装无损等;2、上架的商品类别应为“食品”(例如:饮料、奶制品、饼干零食等)及院方要求的病患者所需大众商品,自动售货机中提供的商品不能只是单一的饮料,须有不少于5种可做为充饥的食品;3、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周边24小时便利店(例如品牌:越秀院区参照全家、喜士多、7-11,黄埔院区参照罗森、美宜佳等)的价格;4、商品剩余保质期需要50%以上等;供应商须根据附件2:承诺函的格式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9.结算要求:每半年为一个付款周期;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15】日内支付第一期费用,当期届满【15】日前缴纳下期费用;院方提供合法发票,付款方式为转账。摆放设备台数如有调整,调整前已缴纳的费用不予以退还,调整后的费用按实际数量结算;
10.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交付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
二、院内询价报价递交要求:
1.本次院内询价报价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早上10点截止;
2.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考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商品销售要求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备案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公司及产品介绍、附件2承诺函等资料打印出纸质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次院内询价文件,并将盖章版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按照附件1报价单的内容单独填写纸质版,提供并盖公章后连同上述“二、院内询价报价递交要求2.”的纸质版资料打包密封快递在截止日前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融通街6号华泰宾馆翠园楼406室物业管理科,陈老,020-******,******(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00);
4.请将上述所有文件(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每页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复印公章无效。纸质版邮寄封面备注:2025年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公司名称+品牌+联系方式,推荐顺丰,不接受到付方式。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用户需求
附件4:合同模板
******医院
总务处物业管理科
2025年 1 月 21 日
附件1:报价单.docx
附件2:承诺函.docx
附件3:用户需求.pdf
附件4:合同模板.pdf
2025年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院内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2.本次工作为院内询价,评定原则为:满足用户需求的要求下,报价的年场地管理费不能低于23724元/台/年(含税费、电费),场地管理费报价最高来确定成交供应商;
******医院提供场地与设备电源。供应商提供设备,供应商根据规划区域空间大小配置、安装、日常补货、维护管理设备,保障自助售货机正常运行,支付场地管理费(含税、电费);
4.安置数量及地址:暂定安置7台设备,分别是越秀院区6台,黄埔院区1台(如合同期内有数量增加,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调整摆放数量的,调整的费用须在************医院黄埔院区;
5.合作期限:2年;
6.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7.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备案资料,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外包投标标的主体;4、成交供应商须于结果公示后3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放弃项目;
8.商品销售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须符合《中国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确保在保质期、包装无损等;2、上架的商品类别应为“食品”(例如:饮料、奶制品、饼干零食等)及院方要求的病患者所需大众商品,自动售货机中提供的商品不能只是单一的饮料,须有不少于5种可做为充饥的食品;3、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周边24小时便利店(例如品牌:越秀院区参照全家、喜士多、7-11,黄埔院区参照罗森、美宜佳等)的价格;4、商品剩余保质期需要50%以上等;供应商须根据附件2:承诺函的格式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9.结算要求:每半年为一个付款周期;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15】日内支付第一期费用,当期届满【15】日前缴纳下期费用;院方提供合法发票,付款方式为转账。摆放设备台数如有调整,调整前已缴纳的费用不予以退还,调整后的费用按实际数量结算;
10.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交付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
二、院内询价报价递交要求:
1.本次院内询价报价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早上10点截止;
2.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考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商品销售要求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备案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公司及产品介绍、附件2承诺函等资料打印出纸质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次院内询价文件,并将盖章版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按照附件1报价单的内容单独填写纸质版,提供并盖公章后连同上述“二、院内询价报价递交要求2.”的纸质版资料打包密封快递在截止日前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融通街6号华泰宾馆翠园楼406室物业管理科,陈老,020-******,******(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00);
4.请将上述所有文件(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每页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复印公章无效。纸质版邮寄封面备注:2025年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公司名称+品牌+联系方式,推荐顺丰,不接受到付方式。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用户需求
附件4:合同模板
******医院
总务处物业管理科
2025年 1 月 21 日
附件1:报价单.docx
附件2:承诺函.docx
附件3:用户需求.pdf
附件4:合同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