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有限公司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标段名称)涉铁工程(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 招标文件 P5页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专业分包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 个(类似工程为转体桥1座、钢结构系杆拱桥1座、现浇梁桥梁1座),其中有 / ******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合作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应附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注: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自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合同协议书需用彩色扫描,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合同价款页、双方签字盖章页)该项仅作为业绩评分项,不满足业绩要求或部分满足要求的,不作为第一信封否决条件。不影响第二信封开启。
招标人:******有限公司赤峰市中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
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