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学院
******学院清远校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学院清远校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学院清远校区内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
(三)服务时间(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1 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止(人民币60万元),以先到者为准。
(四)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并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相关说明:
根据******办公室下发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城区中心区域环卫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城区不再采用购买服务模式,转变为区级部门参与、属地管理为主的换位管理新模式。******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范围,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内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人工清扫保洁工作,以及环卫公厕管理和垃圾收运工作。
因******学院清远校区地址位于******街道,故垃圾收运工作属于******办事处的管理范围。
综上原因,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办事处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长埔开发区
三、公示期限
2025年4月8日 至 2025年4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学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眼洞迎福路527号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