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南郊分公司扩建42000吨油罐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有限公司南郊分公司扩建42000吨油罐
项目编号:2025AFAGZ0009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17日
开标日期:2025年2月7日
******有限公司南郊分公司扩建42000吨油罐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捌万贰仟玖佰陆拾叁元贰角壹分(¥******.21元)
质量:合格
工期:270 个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新闻路25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陆万贰仟伍佰壹拾壹元贰角陆分(¥******.26元)
质量:合格
工期:270 个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59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70 个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庐江县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项目负责人:司皓旭/王韶辉/王辛铭/郝力锋/胡泽?`/刘佳明/于国帅/邹林林/刘轩/杨?t/高晗
联系电话:010-8392 3395
公示期:2025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联系电话:010-8392 3395。
******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