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的委托就“广州联通2023年饮用桶装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GD-Z-WZ-23-2786-1;采购代理编号:HX-GDLT-GZ-******-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1月11日进行了公开比选,现就比选结果公布如下:
1、比选项目名称:广州联通2023年饮用桶装水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3、中选候选人如下:
******有限公司;应答单价(不含税):9.48元/桶;
******有限公司;应答单价(不含税):10.18元/桶。
现将该项目中选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质疑将发出中选通知书。
4、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5、联系方式: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应答人对采购结果存在异议但不涉及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广州联通财务部:
邮箱:******
2)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邓欣
电话:******
邮箱:******
(2)应答人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广州联通纪委监察委:
邮箱:******。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过程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二)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三)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五)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六)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人未参与异议相关项目的投标(应答),或者与异议相关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超出异议提出的规定时限;
3.异议事项不客观具体,含有主观猜测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4.异议函未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5.异议函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写签名及公章;
6.对其他投标(应答)人的投标(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异议内容的合法来源渠道;
7.招标(采购)人已对前期异议受理/处理情况作出答复,异议人再次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新的证据;
8.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