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办公大楼智慧楼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及附件
更正原因: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部分内容作更正
更正内容: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亦作同样修改)
1、“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的内容更正为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24日14时30分至2024年1月24日15时00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15时00分;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第6页(11)项目预算内容更正为: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陆佰捌拾柒万壹仟肆佰元整),其中含暂列金250000.00(贰拾伍万元整),暂列金为固定报价,投标人报************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办公大楼智慧楼宇项目采购清单》),投标人报价超过本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2、招标文件第10页“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内容“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应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更正为:“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应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办公大楼智慧楼宇项目采购清单》)
1、“7.9 32层行史陈列馆202.3m2”更正为:“7.9 32层党建主题馆202.3m2”。
2、“十六、智能窗帘系统(不含布艺窗帘和窗纱)”更正为:“十六、智能窗帘系统(含布艺窗帘和窗纱)”
3、附件增加附件2《楼层平面图纸》(供参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24年01月08日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办公大楼智慧楼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及附件
更正原因: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部分内容作更正
更正内容: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亦作同样修改)
1、“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的内容更正为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24日14时30分至2024年1月24日15时00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15时00分;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第6页(11)项目预算内容更正为: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陆佰捌拾柒万壹仟肆佰元整),其中含暂列金250000.00(贰拾伍万元整),暂列金为固定报价,投标人报************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办公大楼智慧楼宇项目采购清单》),投标人报价超过本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2、招标文件第10页“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内容“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应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更正为:“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应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办公大楼智慧楼宇项目采购清单》)
1、“7.9 32层行史陈列馆202.3m2”更正为:“7.9 32层党建主题馆202.3m2”。
2、“十六、智能窗帘系统(不含布艺窗帘和窗纱)”更正为:“十六、智能窗帘系统(含布艺窗帘和窗纱)”
3、附件增加附件2《楼层平面图纸》(供参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24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