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美妆智造产业园第三方检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朗·美妆智造产业园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440111-17-01-607871)备案实施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大朗·美妆智造产业园第三方检测
2.1.2建设地点:******有限公司北侧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724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1735平方米,包含1栋厂房和1栋后勤楼,其中美妆智造厂房单体建筑面积约41296 ㎡,后勤办公楼约7257㎡,架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约3182㎡。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内容:大朗·美妆智造产业园第三方检测,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设备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主体沉降观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幕墙门窗工程检测、消防检测、节能与绿建检测、智能检测等。(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监测及检测技术服务内容需满足项目验收要求、施工过程需要及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2.2.2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监测及检测技术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监测及检测项目完成之日止,检测进度以满足施工进度、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为准。
2.2.3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人民币177.43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一致。
3.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主体沉降观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
3.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
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3.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7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近二年(从2022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3.8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机构资质以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对应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0时0分至2025年1月6日11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12月17日0时0分至2025年1月6日11时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6日11时0分******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0时45分至2025年1月6日11时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5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5.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11时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5 开标室。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6.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朗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朗村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93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朗村
监管电话:******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 注 :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若为联合体,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全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经济联合社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