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穗番发改投批【2024】127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州市******水务局以番水函【2024】797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
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提高河涌排涝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塘西涌修复加固护岸127m,南村新涌修复加固护岸29m,跃进涌修复加固护岸880m,陈边涌渠箱改造550m,员岗村段排水管线193m。工程等级为4级。
2.3 最高投标限价:******.15元。
2.4 计划工期:9个月(按270日历天),其中陈边涌渠箱段改建箱涵--利口福******有限公司要求为准。
2.5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承包方式:按招标图纸固定总价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3.9 投标人未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对比的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及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4.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1 小时内,即:
5.2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U盘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至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1开标室。
注:递交备用电子U盘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原件。
5.3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
5.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6 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7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方式
7.1******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8.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9.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得分以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8012/#/website)公布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企业诚信排名>>施工—水利”的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综合评价分按80分计算。
10.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0.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人民政府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办公室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