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广东质检院2024年第一批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回收处置。
二、回收设备情况
1.拟回收物品清单:见附件1(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2.拟回收物品图片:见附件2(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三、回收单位资格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竞价原则
本项目以“资质符合要求,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回收单位。
五、报价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提交竞价资料(可先看现场),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相关文件使用PDF格式)方式提交资料。报价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备案书、废品销毁承诺函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无需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
附件:1.拟回收物品清单
广东质检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