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选定办公文具供应商;
(二)项目金额(最高限价):6万元(据实结算)。
二、选定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且具备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所报价产品的供货能力以及保证所报价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
(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保证及时、有效地解决办公用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期限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从2024年4月16日至4月18日,公示期3日。
五、参与方式
如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公司,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开具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到联系地址处领取项目报价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20-******(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3号)。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将重新进行公开选定。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选定办公文具供应商;
(二)项目金额(最高限价):6万元(据实结算)。
二、选定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且具备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所报价产品的供货能力以及保证所报价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
(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保证及时、有效地解决办公用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期限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从2024年4月16日至4月18日,公示期3日。
五、参与方式
如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公司,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开具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到联系地址处领取项目报价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20-******(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3号)。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将重新进行公开选定。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