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河柳街市二运综合房迁改工程(用户端)项目比选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委托,对荔湾区河柳街市二运综合房迁改工程(用户端)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参与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fb******
(二)项目名称:荔湾区河柳街市二运综合房迁改工程(用户端)项目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河柳街23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河柳街23号,用地面积约22181.59平方米。
(五)包组划分及各包组比选内容、规模和最高参选限价:
1. 包组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包组,参选人应对所有比选内容进行报价。
2. 比选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对地块内接入综合房的用户端专变电缆约94米10kv进行迁改(临时迁改和永久迁改),拆除源溪f25河柳街市二运综合房至宇宙厂专变房电缆,新敷源溪f25河柳街23号开关箱至宇宙厂专变房电缆,新敷源溪f25河柳街5号综合房至百海专变房电缆、电缆******街道办、城管、供电等有关部门报备相关施工事项及施工计划。
3.施工总工期:临迁部分15个日历天,永迁部分1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比选人、监理单位通知、供电局审批进度为准。
4. 质量验收标准:工期内完成地块内电力迁改工程,并经供电局审批通过验收,若不需报供电局审批或备案的,则由比选人及比选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通过。
5. 最高参选限价:228040.80元;其中临迁部分:124012.05元,永迁部分:104028.75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参选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参选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参选人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参选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比选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参选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参选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参选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参选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参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参选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参选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参选人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参选人为成交候选人的,参选人应在比选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参选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五)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参选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七)参选人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八)关于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九)参选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参选人提供的《参选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参选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按无效参选处理。
(十)已完成参选登记并获取了比选文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参选人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参选登记。
(二)参选登记服务费:300元整/套(参选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
(三)获取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1.《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参选主体时提供);
3. 参选登记服务费缴纳凭证。
(四)缴纳参选登记服务费账号:
(转账时注明“参选人单位全称cfb******参选登记服务费”)
******有限公司,则为创服公司)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账号:************328
四、递交参选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参选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8时30分;
(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
(三)参选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
(四)参选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开评标室。
五、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官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选登记截止时间。
七、比选代理机构及比选人联系方式
(一)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卢工、陈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
电子邮箱:******
(二)比选人(委托人)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
******集团北塔23楼置业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比选公告附件: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
比选公告附件:参选人声明
比选公告附件.doc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委托,对荔湾区河柳街市二运综合房迁改工程(用户端)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参与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fb******
(二)项目名称:荔湾区河柳街市二运综合房迁改工程(用户端)项目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河柳街23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河柳街23号,用地面积约22181.59平方米。
(五)包组划分及各包组比选内容、规模和最高参选限价:
1. 包组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包组,参选人应对所有比选内容进行报价。
2. 比选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对地块内接入综合房的用户端专变电缆约94米10kv进行迁改(临时迁改和永久迁改),拆除源溪f25河柳街市二运综合房至宇宙厂专变房电缆,新敷源溪f25河柳街23号开关箱至宇宙厂专变房电缆,新敷源溪f25河柳街5号综合房至百海专变房电缆、电缆******街道办、城管、供电等有关部门报备相关施工事项及施工计划。
3.施工总工期:临迁部分15个日历天,永迁部分1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比选人、监理单位通知、供电局审批进度为准。
4. 质量验收标准:工期内完成地块内电力迁改工程,并经供电局审批通过验收,若不需报供电局审批或备案的,则由比选人及比选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通过。
5. 最高参选限价:228040.80元;其中临迁部分:124012.05元,永迁部分:104028.75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参选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参选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参选人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参选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比选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参选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参选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参选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参选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参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参选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参选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参选人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参选人为成交候选人的,参选人应在比选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参选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五)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参选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七)参选人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八)关于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九)参选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参选人提供的《参选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参选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按无效参选处理。
(十)已完成参选登记并获取了比选文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参选人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参选登记。
(二)参选登记服务费:300元整/套(参选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
(三)获取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1.《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参选主体时提供);
3. 参选登记服务费缴纳凭证。
(四)缴纳参选登记服务费账号:
(转账时注明“参选人单位全称cfb******参选登记服务费”)
******有限公司,则为创服公司)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账号:************328
四、递交参选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参选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8时30分;
(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
(三)参选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
(四)参选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开评标室。
五、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官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选登记截止时间。
七、比选代理机构及比选人联系方式
(一)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卢工、陈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
电子邮箱:******
(二)比选人(委托人)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
******集团北塔23楼置业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比选公告附件: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
比选公告附件:参选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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